一、所需证件:
1、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注销监理证(原件2份);
3、房屋安置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房屋拆迁安置结算单;
5、被安置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份;
6、被安置单位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安置房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8、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安置房质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10、其它所需证件。
二、办理程序
测绘---查询---交易收件初审---复审---缴纳税费---产权登记---配图---初审---复审---缮证---缴费领证。
三、办事时限
测绘完毕,证件齐全,自交易收件之日起5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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