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物业税空转什么时候转为实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0日在“第八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上表示,物业税的试点范围已从6处扩大到10处,总体的发展趋势是渐进的,但是应该尽可能把渐进过程推快一点。
贾康表示,经过初步了解,这方面的配套条件现在很快到位还有困难,比如相关的管理人员、相关的适用技术因素到位,以及在《物权法》推出以后怎样使财产登记制度、财产保护制度和真正的实名制作为前提的基础工作做到位,显然还是很有难度的。贾康建议,有关部门在下决心把物业税由空转转入实转时,是不是可以考虑明显的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这样有助于减少摩擦,取得社会公众高度的认可;同时,非营业性的房产如果开征物业税,建议从独立的别墅、豪宅开始。在许多西方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在美国,整个房地产的财富占私人财富的55%,财产税占县一级政府收入的68%,市镇政府收入的53%,学区政府收入的68%。而中国地方政府目前并没有主体税种,1995至2005年期间的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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