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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廉租房建设要走“物美价廉”之路
编辑:新野楼市网   2009年05月18日10:47   来源:资源网  
关于廉租房问题,笔者近日思考了很多。主要是联系到近来的几件事情。第一件事,是自称“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茅于轼的这句话在互联网上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针对其言论发表看法。(据2009年3月19日中国新闻网的报道)

  无独有偶,还有第二件事,廉租房会成为“贫民窟”的代名词吗?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与网友交流时表示,政府在规划中将考虑廉租房的交通与配套设施状况;可以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政府将通过建筑质量监管若干个程序来保证房子的质量。(据2009年5月12日网易新闻报道)

  看了这两则消息,感慨颇多。一个事实是,关于廉租房,的确是件好事情。但是,要把好事办好,看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看到,在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划中,并没有将廉租房与低质、劣质相挂钩,这一点应该讲符合了公众的期望。实践证明,推行多年的经济适用房没有有效地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取消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各地政府对廉租房的建设一直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甚至有很多城市根本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为了“安居乐业”,越来越多的人沦为“房奴”。近来,倡导租房的呼声日渐响亮,但随即有人质疑:大多数人都去租房,哪有那么多房东?有人甚至直接提出:倡导租房,政府应该大规模建设廉租房,也就是说,政府要当“大房东”。

  笔者认为,之所以叫做“廉租房”,问题的关键在于要“物美价廉”。假如廉租房建了很多很多,房地产商被挤出市场,政府成了“大房东”,大多数市民都以低廉的租金租房,那岂不是又要复辟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制度了吗?如果“福利分房”能解决问题,当初何必还要进行住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呢。现在力主扩大廉租房的规模,是因为目前的廉租房太少。廉租房是专门为实在买不起或租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者准备的,是住房保障性质的。它的供应对象应该只是城市低保户、特困户等家庭,保障的范围不大。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人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廉租房上。这确实不怎么全面看待这个问题。因为,在廉租房基本空白的情况下,主张大力扩建是必要的,但也不能矫枉过正。把大多数人住房问题的解决都寄托在廉租房的身上是不现实的。供租赁的住房不应该只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甚至不以廉租房为主。住房租赁市场的主体应该还是商品房,只不过租住者只租不买。因此,做“房东”的不仅是政府,房地产开发商也可以做房东。但市场上的这种租赁房与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租赁,租房是非市场化的,必须坚持低标准;而租赁房则完全市场化,没有标准限制。廉租房的租住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而租赁房则不需要。当然,廉租房也不一定必须由政府建造,也可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租赁商品房。在房屋租赁市场中,占主流的还是市场主体,廉租房只能是兜底性质的补充。政府如果财力充足,当然应该尽量扩大保障范围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政府不能当“大房东”,实际上也当不起;房地产商不可能也不应该被赶出市场。

  租房最大的问题就是,既要有一定的功用,满足社会发展对房屋的功用要求,还要体现在“廉租”上。因为,从实际的社会功能定位上看,廉租房确实属于社会福利保障的范畴,理应严格针对低收入群体定向而建,其性质定位决定了它不可能建成高品质的住宅。所以,如何合理确定廉租房的品质定位,合理协调与商品房资源的配给关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网友们对“廉租房是否会沦为贫民窟”的担心并非没有根据。北京的一处知名廉租房:天通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该楼盘给许多人的印象是,更像一个远离市中心的孤岛,而且生活环境并不理想,一个细节就是楼道墙壁上布满了脚印和自行车轮胎痕迹,显见保障住房内生活秩序的相对混乱。虽然廉租房的服务对象是低收入群体,但显然这并不意味着仅仅提供一个遮风挡雨的“窝”,相关的城建设施和保障不仅不能寒酸,反而应该更加体贴到位。比如,低保人群中残障人士可能相对其他群体会更多,他们恰恰更需要优质完善的生活环境。否则,廉租房的保障功能就无法发挥到理想水平。以此而言,国内总体社会保障住房的水准仍偏低,而不是过高。近年来,随着商品房市场价格的飙升,低收入群体居住矛盾日益加剧,以财政资金化解这一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在今年两会上有官员表态,今年廉租房投入将达330亿元,完成26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府部门对保障住房建设的重视可见一斑,但相对于庞大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住房需求,这样的投入仍然捉襟见肘。

  在这一方面,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值得内地借鉴。香港是世界公认的有效解决社会居住保障问题的典范,在这一地少人稠的地区,政府通过公营房屋制度解决了30%以上人口(约200万)的居住问题,可谓成绩斐然。曾有人参观其公屋“翠屏邨”后感叹道,“用干净整洁来形容社区环境实不为过”:这个邨内有三个篮球场,临街不到50米位置还有一个游泳池,很难将其与穷人区或者贫民窟的概念联系起来,但是在这里居住的的确都是低收入阶层。香港公屋的建设水准体现了该地区政府对社会底层生活状况的关注。据统计,香港政府每年都有6%左右的财政支出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居住问题,公屋的运营几乎完全由政府包揽,无怪乎有人将其公屋制度比喻为“化解社会各种矛盾、进行再分配的工具”。当然,公屋的居住条件还是与普通商品房有区别的。比如,一般情况下,四口之家只能申请到30多平方米的一间公屋。7至8口人的家庭才可以享有60平方米以上的三室。这说明,严格规范的审查制度保证了中低收入群体能够“体面地生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公屋制度虽然保障前者,但是更倾向于后者。

  同样,在建设部门与网友的交流问题中,内地廉租房的准入和分配问题也颇为引人关注。此前,“开宝马住廉租房”现象频遭曝光,这严重挤占了公共资源,减弱了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有人甚至担心,若廉租房建设过好,这一问题会愈演愈烈。对此,齐骥此次表态称,在保障住房的准入环节,主要通过审查、公示。在城市里从居委会开始,到街道办事处,然后到区级、市级,相关部门都会进行静态的审查。表面看来,这一流程似乎比较缜密,但是是否能够有效杜绝寻租之手有待商榷。

  对比机制较为成熟的香港地区,内地的廉租房建设无论是在财政投入规模还是打击违规力度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欠缺。既要让廉租房亦不失体面、又要让居住民生问题全面化解,考量着政府部门的智慧。虽然新建的廉租房窗明几净,户型合理,但广州不少特困户还是放弃租住。其中有个社区8户双特困户中有三户放弃了入住,不少人前脚领了钥匙,后脚就放弃入住。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不少廉租房远离市区,各项生活配套设施不全,贫困租户除了交纳不低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还要支出数额不小的交通费用,无奈之下只得放弃入住新社区。建立廉租房制度,本来是政府关注民生,扶助弱势群体的好举措,可是在实施中却遇到了特困户们不“领情”放弃入住的问题,这着实令一片热心的政府颇为尴尬。出现这样的尴尬,其实并非坏事,它及时暴露了我们在廉租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尽早拿出应对措施进行解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这项民心工程确实送到特困户们的心坎上。

  要避免这样的尴尬,要找问题出在哪里。廉租户们放弃入住,根子在于不方便和住不起。不方便和住不起的根子,又在于廉租房的选址出了问题。许多地方的廉租房都建在远离市中心的郊外,各种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不齐全,廉租户们入住这里,不仅生活上不方便,而且因为要到市中心工作、购物、就医等等承担昂贵的交通费用。这样的支出增加,不仅把政府给予的住房补贴给抵消掉,许多人的经济负担还会愈加沉重。更何况特困户中许多都是残疾、疾病等原因所致力,住到这样偏远的地方,固然解决了居住难题,却又带来了新的生活难题和额外负担,使他们在居住质量提高的同时,生活成本的增加令其整体生活质量严重下滑,雪上加霜,这样的结局,无疑是不符合我们建设廉租房的初衷的。

  其实,解决这样的问题并不困难,关键看政府的观念转变和诚意决心。廉租房建设应该秉持的基本原则是让穷人住在市区。因为我们许多公共服务都集中在市区,只有让廉租户们住到市区,才能既解决他们的居住困难,又不增加他的生活成本,方便他们的生活,这样才达到救助、帮扶他们的目的。而让穷人住市区,是要政府在自己身上“割肉”的。因为市区的土地寸土寸金,是许多地方政府实行“土地财政”的囊中宝物。如果将廉租房建在市区,政府势必减少了大量的“卖地”收入。而正是这个症结,导致许多地方的廉租房都建在了偏远的郊区。正是政府在实施这项民心工程时,考虑了自己的“小九九”,才出现了特困户弃住廉租房的尴尬。如果这样的问题持续存在,老百姓就会怀疑政府善政的诚意和决心,就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让民心愈离愈远。

  这样看来,“弃住”的出现,实在是敲给廉租房建设的问题警钟,是某种意义上的好事。只要我们真心听听这警钟发出的民声信号,再去对症下药改进工作,就会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生活需要的硬件标准,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改变其内涵。以往少数人的专利消费品,正在变成人人可用的大众消费品。以往,也许老百姓有一间可以勉强遮风挡雨的简陋房子,就谢天谢地、聊以自慰了;而现在,廉租房也要配备电梯、宽带网络等一切其他商品房具备的功能设施,困难群体在经济上也许是贫困的,但是在权利享有上则不能是贫困的,他们同样可以住在有空调、有线电视、电梯上下等一切生活设施充分供应的人居环境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而不是窘迫。

  所以,廉租房住户可以生活在一个拥有良好生活设施的空间中,可以从中获得无形的激励和鼓舞,从而产生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居住条件的志愿,从而让有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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